江宁区幼儿园责任督学6月主要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
1.对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
2.完成《江宁区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督查表》,撰写月督导报告等。
二、工作要求
1.责任督学通知幼儿园按照《江宁区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督查表》的督查要点,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责任督学于6月21日至25日自行选定时间进园督查。通过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查看、交流访谈等方式了解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
3.责任督学做好督查过程的文字、图片等记录,认真填写《江宁区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督查表》,完成《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反馈单》、《江宁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题清单》。
幼儿园责任督学于6月28日之前一定要按照幼教督学群5月28日发布文件《督导材料上报格式要求》将月督导报告(综合性报告)、《江宁区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督查表》(一园一表)、《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反馈单》(一园一单)、《江宁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题清单》(综合性清单)、督导照片(一定要注明日期和督导幼儿园)电子稿发送给责任区组长,由组长汇总编辑形成责任区《江宁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题清单》(综合性清单),统计汇总本责任区《江宁区第二届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6月份材料报送统计表》。责任区组长于6月30日前将责任区《江宁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题清单》(综合性清单)、责任区《江宁区第二届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6月份材料报送统计表》和收集的责任督学其他督导材料电子版(统一以“第?责任区6月督导材料”为名称)一并发送到jnjydds@yeah.net。
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