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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
发布者:陈芳   发布时间:2011/4/13 11:12:04   浏览次数:914

生活垃圾分四类收集

今后,我市将改变生活垃圾“可回收”、“不可回收”粗放分类方式,将居民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湿垃圾、一般垃圾分四类收集。

可回收物主要为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玻璃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袋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饮料瓶、啤酒瓶等)等。

有毒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旧小家电、废旧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湿垃圾包括厨房垃圾、果皮果屑等水分含量较高的垃圾。包括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菜叶渣、水果残余、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一般垃圾为除去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湿垃圾之外的所有生活垃圾的总称。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星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