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推进全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就教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一个原则”
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原则。
二、实施“二个提高”
提高师资队伍水准。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践行南京中小学教师誓词,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属于区教育局审批、审核、核准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转变机关职能,进一步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评比验收活动,让基层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工作。
三、落实“三个规范”
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招生,招生政策公开,考试录取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公办高中计划外招生“三限”规定。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执行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助学机制,实现政府助学“应助尽助”。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江苏省“五严”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四、做到“四个确保”
确保校舍安全。加大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力度,做到当年新生危房当年消除。老校舍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确保“学有优教”。确保全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平等接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确保符合条件的来宁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享有“同城待遇”。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建立校园防控传染病的长效管理机制。
确保举报及时查处。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督促、检查;设立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投诉和违纪违法举报;对违反行风建设要求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江宁区教育系统行风监督投诉电话:52281696,51196583,电子信箱:rskxjL@sohu.com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Ο一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