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秣陵幼儿园好家长评选方案
发布者:王静华   发布时间:2013/5/20 9:10:55   浏览次数:654

一、评选目的:

1、提高家长科学教养孩子的意识和方法,促进家长热心学前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幼儿园保教活动。

2、积极宣传好家长的优秀事迹,进一步做好家园联系与合作工作,从而把保教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提高保教质量。

二、参评对象:

秣陵幼儿园全体在园幼儿的家长

三、好家长评选条件:

1、以身作则树榜样: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比如接送孩子主动出示接送卡、不乱扔垃圾、园内不吸烟等);能营造积极健康、学习向上、友爱融洽的家庭氛围;注重自身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有健康的生活情趣;平时能带领孩子积极参加街道、社区等组织的公益活动,言传身教,成为孩子的表率,有良好口碑。

2、配合教师热奉献:尊重教师,经常与幼儿园教师保持沟通联系,能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能积极参加家长会、家长半日活动、家长学校等活动,能关注幼儿园日常教育,积极支持与配合班级保教活动的开展;能认真参与或支持家长委员会工作,协助老师开展亲子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教育等;能利用自身的特长或职业优势,积极参与助教活动,受到小朋友们喜爱。

3、家庭育儿讲科学:重视孩子的教育工作,有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培育孩子均衡发展,方法科学,孩子健康活泼,全面发展;能认真总结科学育儿的经验,愿意和其他家长们分享成功的育儿经验。

四、评选方法:

1.网络公布“好家长”评选方案(内容、要求、填写表格等)

2.推荐的方式:采用家长自荐和班主任推荐相结合,

(1)家长自荐:符合评选条件,自行填写推荐表。

(2)班主任推荐:充分了解情况属实、与家长沟通后填写推荐表。

3.推荐材料上交的要求:推荐表中上报的材料内容详实,有较典型的事迹,重点突出,语言流畅。

(1)推荐表或自荐表一份。

(2)“教子有方”事迹一份。

(3)材料上交日期:5月23日之前将电子表格上交班主任。

4.幼儿园对照标准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的结果通过各种途径公布(期末的家委会、校园网站、幼儿园橱窗)。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中心幼儿园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