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精神

当前位置: 首页 >>课程资源>>文件、精神>>正文

关于2018年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
发布者:秣陵园   发布时间:2018/10/23 16:43:35   浏览次数:967

各区教育局、语委办,直属学校: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宁教语〔2017〕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南京市语言文字达标校验收及示范校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达标校验收标准

2018年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评分标准参照2017年标准(附件1),其中中小学评分标准附加分项目新增南京市高中生“五四”辩论赛获奖学校、南京市高中生课本剧展演获奖学校。

二、示范校创建计划

2018年原则上70%学校通过达标校验收。在此基础上积极创建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18年计划创建200所示范校,其中中小学(含职业学校)100所,幼儿园100所(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验收评审流程及要求

(一)学校申报。自评达标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分别向所在区教育局报送达标校验收申报表(含自评表,附件3),申请区级考核验收。区教育局在对申报学校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市教育局语工处报送达标校验收申报表(含自评表纸质稿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稿,申请市级考核验收。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语工处报送和申请。

(二)组织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直属学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时按10%的比例,对各区申报学校进行抽查。

(三)公布结果。市教育局、语委办于2018年底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达标校验收及示范校创建情况。

申请考核验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前,材料报送邮箱:yywzc2015@163.com,联系人:市教育局语工处潘杨华,电话:83639971,13913925351。

请各区教育局、语委办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区2017年验收情况,研究制定2018年达标创建计划和方案,切实做好区内学校达标校验收及示范校创建的组织指导工作。

附件:1.2018年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评分标

2.2018年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名额

分配表

3.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申报表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关于转发《关于2018年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及示范校创建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江宁高职校:

现将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语工委《关于2018年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及示范校创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校按照通知要求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自评达标的学校要积极参与申报工作。申报表和自评表(一式两份)请于10月底前报给教师发展中心王强老师,电子稿请发送至wang1988qiang@126.com邮箱。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推荐30所(中小学13所,幼儿园17所)评审优秀的学校创建2018年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全区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自2017年到2019年分三年实施,2019年底原则上全部学校要通过达标验收;在达标验收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17年,我区共有70所中小学、幼儿园通过达标验收,期中13所园、校创建为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18年原则上70%学校通过达标校验收。

希望26所已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学校要进一步巩固深化工作成果,更好地发挥辐射示范作用,为达标验收学校提供经验支持。

联系人:江宁区教师发展中心王强,电话:13851730192; 83639971;1391392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