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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无   发布时间:2007/11/21 15:28:39   浏览次数:1132

关于开展第七届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师资队伍培养机制,初步构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方式多元、实效显著”的园本研修格局;以“意义教育教师培养模式”为抓手,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理念先进、素质精良的创新型、示范型、研究型的教师队伍,我园将在全园开展第七届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教师及区级教研组成员。

二、评比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能认真贯彻幼教法律法规。两年来工作中无责任事故。(10分)

2、具有学前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10分);已达到学前专科的八门分数线或自学考试已过10科级以上(7分)幼师毕业(5分)。

3、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5分)和普通话考核合格证(5分)。

4、能关心每一位幼儿的成长和进步,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积极主动做好与家长联系工作,近二年来获区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10分),被镇表彰为先进教师(7分),被评为校先进(5分)。

5、能主动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参与课题主要研究(10分)。

6、认真撰写论文,且能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省级一、二、三等奖(20、15、1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15、12、10分)、区级一、二、三等奖(10、8、6分)。

7、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近两年来在教育教学各项活动中辅导幼儿参赛,省一、二、三等奖(20、15、12分),市一、二、三等奖(15、12、10分),区一、二、三等奖(10、8、6分),镇级一、二、三等奖(8、6、4分)。

8、能积极推广教研成果,成为镇级学科带头人(10分),被评为区级骨干教师(15分),被评为区级优秀教研组成员(10分)。

9、积极在园内公开教学每学年公开课2次(10分)。

10、中心教研组两年来出满勤(10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比。

1、总分低于80分。

2、每学年公开课少于2次。

3、工作未满一年者。

4、近两年来有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三、考核主要内容

1、材料审核:参加评比教师认真填写申报表。(100分)

2、基础理论笔试100分。(内容:纲要、规程、管理条例)

3、优质课评比100分(每人准备一节好课,可以借班上课。)

4、基本功考核:100分

四、评选日程及方法:

1、宣传发动(11月27日——30日)各年级组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评选标准,在人人参与自查对照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参评对象。

2、申报阶段(12月1日——12月4日)请参选教师认真填写申报表。

3、基础理论笔试(12月10日)

4、优质课评比(12月中旬)

5、基本功考核(12月下旬)根据参加人数,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基本技能考核(弹、唱、说、跳,内容自备,画统一命题)。

幼儿园综合各项得分评选出若干名园级骨干教师,将颁发骨干教师聘书,并享受一定的津贴(30元/月)。

秣陵中心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