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秣陵中心园教师日常行为常规管理要求
发布者:无   发布时间:2007/11/21 15:36:36   浏览次数:1333

秣陵中心园教师日常行为常规管理要求

1、热爱我们的幼儿园,以园荣我兴、园衰我耻的信条,在社会公众场合要维护幼儿园的名誉和社会影响。

2、每天以一份好心情入园,坚持用普通话与人(同事、幼儿、家长)交流,早晨来园要有礼貌地与人打招呼,在园内幼儿午休时不得大声喧哗。骑自行车和摩托车一律从侧门进园,并按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3、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上班时不化浓妆,带班不穿高跟鞋,不披肩发,不佩戴耳环和影响幼儿视线的装饰物。

4、举止文明,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和小朋友,为人师表,在幼儿面前话不俗、语不高,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用粗言恶语伤人。

5、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早退,不做私事,不随意窜班、聊天,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被褥、水杯、毛巾、碗)。

6、严肃办公纪律,上班时间办公室内不准打牌、打游戏,教师上课时,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准接待客人,不准接打电话,不得随便离开课堂,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课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

7、爱护园内公物,讲究卫生,不随意采摘花果,带领幼儿去功能室活动后要收拾整队,保护各种设施、玩具、器械的整洁,不乱扔果皮纸屑,勤俭节约、节水、节电、节粮,下班前,关好班级门、窗、电灯、电扇、水龙头,严防失窃事故发生。

8、遵守园纪,团结同志,同事间友好交往,有意见通过正当渠道反应,不得在园内拉帮接派、有不团结的现象发生。

9、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幼儿态度和蔼亲切,师生关系平等和谐,不得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行为,不得侮辱、歧视生理有缺陷的幼儿。

10、认真落实《规程》,努力创设良好教育环境,促进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展。

11、主动与家长配合,及时反馈幼儿身心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12、每学期每位教师要做到“六个一”。即:

(1)读一本教育理论书籍

(2)写一篇有价值的观察记录

(3)写一篇优质教案或论文

(4)上2节公开课

(5)每学期听课15节

(6)对班上幼儿普遍家访一次,并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