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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游戏化导师制度制度
发布者:陈芳   发布时间:2015/12/1 18:15:27   浏览次数:946

秣陵中心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责任导师制度

为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的通知》苏教基201417号)要求, 进一步提升我园教师课程游戏化的能力,特制定《秣陵中心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责任导师制度》,明确师徒职责如下:

导师:张晖(江苏省教科所所长)、陈娟(江宁区游戏教研组组长)

张萍(江宁区数学教研组组长)、陶传琴(江宁区科学教研组组长)

仇宁燕(江宁区语言教研组组长)、姚康云(江宁区艺术教研组组长)

明洁(江宁区体育教研组组长)

徒弟:江宁区秣陵中心幼儿园

一、培养目标

通过师徒结对,进一步更新观念,明晰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生活化的内涵和实质。 进一步提升教师课程游戏化专业能力,形成专业化水平较高的教师团队,提升我园教师课程游戏化的实施水平。

二、导师带徒”起止日期为:2015年3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三、 导师职责

1、对徒弟--项目建设园(秣陵幼儿园)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帮助其进一步更新观念,明晰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生活化的内涵和实质。

2、对徒弟--项目建设园(秣陵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对阶段指导情况及时反馈、给出整改建议。

3、耐心细致地对对徒弟--项目建设园(秣陵幼儿园)进行课程游戏化的相关培训,引导徒弟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四、 对徒弟的要求

1、 尊敬导师,遵守课程游戏化的相关制度。

2、学习中要积极主动、勤学多问,悉心听取导师的指导意见,并遵照导师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改进和完善。

3、工作中要在导师的带领下按计划认真开展课程游戏化的相关活动。

4、 认真参加课程游戏化的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撰写学习反思,按时上交学习资料。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