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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发布者:秣陵园   发布时间:2017/3/22 14:21:48   浏览次数:642

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一、安装防盗门窗,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经常检查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门窗、保险柜和防盗设备,保证安全、牢固、有效。

二、财务室门窗需牢靠,钥匙专人保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现金、票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四、认真审核各项报销凭证,每张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方能报销。

五、必须按规定存放限额现金,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往银行,不准存放现金和有价证券,因违反规定存放发现被盗,应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到银行送、取大量现金、票证,必须两个人同行,驱车管理。

七、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收费注册登记手续,凭《票据购买证》《收费票据使用情况表》和已使用、作废的收费票据存根,到财政部门领取收费票据。

八、领用人领用时,应在《票据领用薄》上签名,并写明领用本数,起讫号码。

九、需再领用收费票据时,需交清上次所领用的票据存根。

十、发现票据填写错误时,须重新填开,并在错误的票据上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备查。

十一、学校应妥善保管好票据存根,以便备查,并按财务制度规定期限报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十二、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十三、发现财务室的门窗被撬时,必须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侦破工作。

十四、注意防火安全,经常检查防火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禁止将火种带入财务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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