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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懂法、守法丨让爱护航教育
发布者:秣幼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6/18 13:17:07   浏览次数:1576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背景下,教师——作为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在执教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不懂或者不在意而将个人置身于法律风险当中,这些职业风险的产生既对幼儿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针对如何有效防范教师在执教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问题。6月17日放学后,秣陵中心幼儿园邀请了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的崔小杰律师为教师们进行了一次关于《教师职业风险防范》的培训,从教师职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如何防范进行了讲解。

崔律师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一是民事责任风险;二是行政责任风险;三是刑事责任风险。崔律师精选了教育法、教师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文,同时结合了大量的真实案例,对老师可能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进行了风险提示,指出教师在工作中的注意事项、面对突发事件的责任认定和事故的防范。以及在幼儿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及教育过程中的“严”与“度”。从法律层面进行了理性分析,让老师们明确了“爱”与“理”,“权”与“责”的关系。最后,崔律师还给在坐的老师提出了建议,在教学教育工作中,坚持依法执教的思想,做到不冲动不动手,循序渐进的与孩子讲道理、明是非,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更要做好教师的分内之事。

通过此次培训,不仅提高了教师依法执教、依法施教的意识和能力,还能帮助教师快速主动地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校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于老师们来说,简直就是收获到一剂自我保护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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